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8276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5-8 | 有效期至: | 2011-5-8 |
农药名称: | 阿维·吡虫啉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济南天邦化工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8%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阿维菌素 | abamectin | 0.1% |
吡虫啉 | imidacloprid | 1.7%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十字花科蔬菜 | 蚜虫 | 50-60克/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应于十字花科蔬菜蚜虫发生期使用,喷雾均匀。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属内吸型杀虫剂,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对防治刺吸式害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适用于十字花科蔬菜蚜虫的防治。 |
注意事项 | |||
1、避免溅及眼睛、衣物和皮肤,施药人员要穿防护服,施药后彻底清洗。2、本品对鱼类有毒,要避免药液流入湖泊、河流或池塘中,远离蚕室、桑田、远离蜂房,避免蜜源盛花期使用。3、清洗喷药器械或弃置废料时,切忌污染水源。4、用药量及施药次数不要随意增加,每季作物施药次数1次。安全间隔期为7天。5、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为:抽搐、恶心、呕吐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到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因该产品是阿维菌素和吡虫啉混配制剂,其阿维菌素更易对使用者中毒,中毒后,要以阿维菌素中毒的急救措施为主。经口: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经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或易燃易爆等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