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7113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7-4-26 | 有效期至: | 2011-4-26 |
农药名称: | 氟铃·辛硫磷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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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北苏研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氟铃脲 | hexaflumuron | 2% |
辛硫磷 | phoxim | 18%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棉花 | 棉铃虫 | 60-80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产品的最佳使用时期为棉铃虫低龄(1-2龄〕幼虫盛发期至钻蛀前施药。2、使用时喷洒均匀周到,该药在光照条件下易分解,适宜清晨和傍晚施药。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由有机磷和苯甲酰脲类复配而成的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对棉花棉铃虫有较好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
1、本产品的安全间隔期7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2、药液要随配随用,不能与碱性药剂等物质混用。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该药在应用范围内对蚜虫的天敌七星瓢虫的卵、幼虫和成虫均有强烈的杀伤作用,用药时应注意。5、高粱、黄瓜、菜豆和甜菜等都对辛硫磷敏感,使用时注意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7、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 |
中毒急救措施 | |||
本品为复配制剂,如中毒应携本标签立即到医院对症治疗,急救时应先判断是哪种农药中毒。有机磷中毒症状: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腹泻腹痛、呼吸困难等,严重时癫痫样抽搐。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立即发病。急救治疗: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1]用阿托品1~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克 静脉注射( 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 利血平。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处,并加锁。3、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4、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轻拿轻放。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