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7114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7-4-26 | 有效期至: | 2011-4-26 |
农药名称: | 阿维·高氯 | 毒性: | 中等毒(原药高毒)
中等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上海沪联生物药业(夏邑)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6%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阿维菌素 | abamectin | 0.4% |
高效氯氰菊酯 | beta-cypermethrin | 5.6%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十字花科蔬菜 | 菜青虫 | 15-30克/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应选择在菜青虫幼虫卵孵盛期或1-2龄低龄期,亩用本品15-30毫升兑水喷雾,喷药时注意心叶、叶片背面都应周到、均匀地喷洒。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阿维菌素和高效氯氰菊酯复配而成的杀虫、杀螨剂,结合了两者的优势,具有触杀和胃毒双重作用,并有横向渗透传导作用。可以穿透害虫体表,进入虫体干扰害虫神经生理活动,抑制昆虫体内的乙酰胆碱酯酶,同时通过刺激虫体释放γ-氨基丁酸的加强,从而阻断神经信号的正常传导,出现麻痹,发生惊阙,最后死亡。本品能够防治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 |
注意事项 | |||
1、本品在十字花科蔬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使用次数为1次。2、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如波尔多液、石硫合剂等)。3、本品对鱼、虾、浮游生物有毒,施药时避免对水源、鱼塘的影响,施药后禁止在河塘等水源及鱼塘中清洗药械。4、本品对蜜蜂有毒,避免在花期或养蜂场使用。5、蚕对本品敏感,切勿喷洒在桑树上或在蚕区附近使用。6、使用时严格按照《农药安全操作规程》作业,做好安全防护,严禁吸烟、进食,施药完毕及时清洗手、脸及其它裸露部位。 |
中毒急救措施 | |||
1、中毒症状早期表现为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尤其在口、鼻周围但无红斑;严重时会引起头痛、恶心、呕吐、肌肉颤抖,甚至昏迷。2、若皮肤沾染,立即用肥皂水清洗干净;眼睛溅药,用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必要时送医院治疗。3、若误服中毒,立即携本标签送往医院,对症治疗。大量吞服时可洗胃,但不能催吐,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必要时拨打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毒控制中心24小时热线电话:010-83132345或010-63131122。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密封保存在阴凉、干燥处,严防日晒、雨淋,本品易燃,注意防火。2、贮运过程中,不可与食物、种子、饲料等混放。3、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