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草剂氟胺·烯禾啶登记证LS20082461-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82461 首次批准日期: 2008-4-22 有效期至: 2011-4-22
农药名称: 氟胺·烯禾啶 毒性: 低毒

除草剂氟胺·烯禾啶登记证LS20082461-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剂型: 乳油
登记证持有人: 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20.8%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氟磺胺草醚 fomesafen 12.5%
烯禾啶 sethoxydim 8.3%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春大豆田 一年生杂草 140-150毫升/亩 茎叶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春大豆1-2片复叶期,稗草、野黍等一年生禾本科杂草3-5叶,藜、本氏蓼、龙葵等阔叶杂草3-5cm时进行茎叶喷雾,注意喷雾均匀、周到;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为选择性较强的内吸传导型茎叶除草剂,能被杂草茎叶迅速吸收,并传导到顶端和节间分生组织,使其细胞分裂遭到破坏;若药液被杂草根部吸收也能发挥杀草作用,而大豆吸收药剂后能迅速降解。在苗前、苗后使用很快被叶部吸收,破坏杂草的光合作用,叶片黄化,迅速枯萎死亡。喷此药后4-6小时内降雨亦不降低其除草效果,对春大豆田的一年生杂草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规定用药量使用;2、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3、喷药时应注意风向,防止飘移到邻近敏感作物上,因而在大豆田中套种敏感作物时不能用此药;4、本剂在土壤中的残效期较长,用药量不宜过大;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6、禁止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或将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中毒急救措施
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一般不会引起全身毒性。如因误服中毒,应立即催吐,并及时送医院对症治疗。若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水源或火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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