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8246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4-22 | 有效期至: | 2011-4-22 |
农药名称: | 四聚乙醛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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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颗粒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软体动物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6%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四聚乙醛 | metaldehyde | 6%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十字花科蔬菜 | 蜗牛 | 400-600克/亩 | 撒施 |
使用技术要求 | |||
将药粒均匀撒施在作物根际周围或直接撒施在作物行间裸露的地面,请按照推荐剂量使用。蜗牛发生严重时,可适当加大用量。可应用于作物从出苗后到收获的所有生育期。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一种选择性较强、安全性较高的杀螺剂,对蜗牛有引诱作用,植物体不吸收该药,因此不会在植物体内积累,蜗牛取食或接触本品后中毒症状表现为大量分泌粘液而迅速脱水死亡。本品颗粒剂质地坚硬,遇水不易散化;持效期较长。适合旱地十字花科蔬菜田防治蜗牛等软体动物。 |
注意事项 | |||
1.使用本品后,不要在田中践踏,以免影响杀蜗效果;2.本品为撒施剂,勿喷往作物上,施药后如遇大雨,药粒可能会被冲入土壤中,影响药效,应适当补施;3.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4.废弃包装物应冲洗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未用完的产品应密封后妥善放置; 5.在十字花科蔬菜叶菜上每季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7天。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经口中毒后几分钟至几小时内,可出现多涎、脸潮红、急性腹痛、呕吐和全身震颤,后者可能发展为剧烈的强直性和阵发性惊厥。对人体主要是肝脏细 胞和肾小管上皮都受到严重损伤。代谢性酸中毒是死亡的一个重要因素。急救措施:本品如误入眼睛,立即用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如接触皮肤,立即用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经口中毒者应立即携带本包装送医,灌洗清胃和导泻,用抗痉挛作用的镇静药,输葡萄糖液保护肝脏、帮助解毒和促进排泄。如伴随发生肾衰竭,则应仔细监测液体平衡状态和电解质以免发生液体超负荷,无专用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贮存应注意阴凉、干燥、通风,远离火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远离儿童及家畜,以免误服。避免与皮肤接触。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轻拿轻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