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7092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7-4-19 | 有效期至: | 2011-4-19 |
农药名称: | 草甘膦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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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水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西兄弟农药厂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草甘膦 | glyphosate | 3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柑橘园 | 杂草 | 250-500毫升/亩 | 定向茎叶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 施药方法:在杂草生长旺盛期,用清水将本剂稀释后,对作物作定向茎叶喷雾。2. 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其它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 |
产品性能 | |||
本产品是一种非选择性除草剂,对一年生杂草、多年生杂草的地下组织有一定的破坏力。 |
注意事项 | |||
1. 使用时要仔细阅读标签和使用说明书。2. 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3. 禁止药液喷到作物叶面上,以防药害。勿用浊水稀释,以免减低活性,降药效。4.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 安全间隔期:最后一次施药距收获期10天。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如需洗胃,注意防止胃流出物进入呼吸道,应同时使用医用活性炭和轻泻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