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8222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4-18 | 有效期至: | 2011-4-18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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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颗粒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连云港立本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3%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稻瘿蚊 | 3000-4000克/亩 | 撒施 |
使用技术要求 | |||
1、于水稻稻癭蚊成虫盛发高峰至卵盛孵高峰期,拌细土20公斤撒施,施药后应注意保持3-5厘米水层5-7天。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胆碱酯酶抑制剂,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在叶片上的残留期不长,但在土壤中的残留期则较长,对地下害虫的防治效果较好。 |
注意事项 | |||
1、水稻安全间隔期均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2、本品对蜜蜂、鱼类及水生动物有毒,使用时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避开蜜源作物花期,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注意不可污染水域。3、本品对烟草敏感,使用时需注意。本品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以免分解失效。4、喷药完毕,喷雾器应彻底清洗干净。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皮肤、眼睛接触和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清洗手和脸。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轻度: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呕吐等,有时有肌肉震颤,偶有腹泻。中度:除上述症状外剧烈呕吐、腹痛、烦燥不安、抽搐、呼吸困难等。重度:癫痫样抽搐。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立即发病。﹡皮肤接触应立即用肥皂及清水彻底冲洗。﹡溅入眼中应立即拉开眼睑,用流动的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请医生诊治。﹡吸入应立即转移至空气清新处,呼吸困难时给予输氧,就医。﹡急救治疗:[1]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g 静脉注射( 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种和热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