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杀虫剂蚊香登记证WL20090133-安徽省安庆市南风日化有限责任公司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L20090133 首次批准日期: 2009-4-15 有效期至: 2011-4-15
农药名称: 蚊香 毒性: 微毒

微毒

剂型: 蚊香
登记证持有人: 安徽省安庆市南风日化有限责任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卫生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0.05%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氯氟醚菊酯 meperfluthrin 0.0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卫生 / 点燃
使用技术要求
本品以氯氟醚菊酯为有效成分,能有效驱杀蚊子并防止蚊子对人滋扰。1.从反方向用手轻轻推蚊香中心,轻轻抖动逐渐拉开;2.把蚊香尖端插入蚊香中心的孔中,将蚊香逐渐拉开;3.使用时如被折断可夹在香架上使用。
产品性能
注意事项
1.燃烧的蚊香放在室内的上风处,勿在电扇直吹或者风大处使用,以免吹熄火或者影响使用效果。2.注意安全、防火,不要使燃着的火或者未尽的烟灰与易燃品接触,勿用易燃品接灰盘,使用时注意通风。3.用后请洗手。4.本品对鱼和蚕有毒,应避免与鱼、蚕接触,蚕室内及其附近禁用。5.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中毒急救措施
目前尚未发现中毒情况,若出现中毒状况,请立即送医院诊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1.请于50°c以下阴凉干燥及儿童接触不到处避光贮存,勿让儿童玩耍。2.不能与食品、饮料、种子、粮食、饲料或易燃易爆品等混合贮存。3.开封后未用完的蚊香请注意封存,一旦潮湿,请勿在太阳下晾晒,应于干燥通风处吹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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