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剂乙酰甲胺磷登记证LS20071614F090053-山东省绿士农药有限公司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71614F090053 首次批准日期: 2009-4-13 有效期至: 2011-4-13
农药名称: 乙酰甲胺磷 毒性: 低毒

杀虫剂乙酰甲胺磷登记证LS20071614F090053-山东省绿士农药有限公司

剂型: 水分散粒剂
登记证持有人: 山东省绿士农药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97%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乙酰甲胺磷 acephate 97%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棉花 棉铃虫 50-60克/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产品性能
注意事项
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恶心、呕吐、胸闷、肌肉震颤、瞳孔缩小、精神恍惚等。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 2、如吸入本品,请将患者移至新鲜空气处,对于那些不能呼吸的患者,请立即人工呼吸,并寻求医生帮助。 3、如皮肤接触本品,请将污染的衣物处理掉,并用肥皂水将污染区域彻底清洗。 4、如眼睛接触本品,立即用流水冲洗15分钟,并寻求医生帮助。 5、如误食本产品,请立即寻求医生的帮助。[1]用阿托品1~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克 静脉注射( 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 利血平。 6、医生在治疗病人过程中,应注意防止病人出现迟发性神经毒性。
储存和运输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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