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WL2008026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4-10 | 有效期至: | 2011-4-10 |
农药名称: | 电热蚊香液 | 毒性: | 微毒
微毒 |
剂型: | 电热蚊香液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北省雄县凯晨日化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1%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炔丙菊酯 | prallethrin | 1.1%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卫生 | 蚊 | 电热加温 |
使用技术要求 | |||
打开药液瓶将药液旋入蚊香器内,接通电源打开开关,表示开始工作。 |
产品性能 | |||
注意事项 | |||
1、药液中严禁加入其它液体以免影响其使用效果。2、用完后切断电源,使用时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3、若更换新药液请务必切断电源,等冷却后更换。4、勿接近火源,避免阳光直射。5、勿让儿童解除或玩耍。6、对鱼。家蚕有毒,禁止在蚕室及其附近使用。7、药液不可吞服,如误服,请立即就医。用后洗手,使用时注意通风。8、长期不使用应卸下药瓶,盖上瓶盖,置于阴凉处保存,勿与食品一起存放。9、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
中毒急救措施 | |||
误服本品中毒症状为恶心、呕吐、呼吸困难。如误食或吸入过多,立即饮大量清水并立即就医。如药液溅到皮肤上,避免阳光照射,用滑石粉吸干,再用肥皂清洗;如药液溅到眼中,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包装件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的仓库中;贮存时严防潮湿和日晒,不能与食品、种子、饲料及易燃品混放,远离儿童并加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