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杀虫剂电热蚊香液登记证WL20080266-河北省雄县凯晨日化有限公司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L20080266 首次批准日期: 2008-4-10 有效期至: 2011-4-10
农药名称: 电热蚊香液 毒性: 微毒

微毒

剂型: 电热蚊香液
登记证持有人: 河北省雄县凯晨日化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卫生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1.1%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炔丙菊酯 prallethrin 1.1%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卫生 电热加温
使用技术要求
打开药液瓶将药液旋入蚊香器内,接通电源打开开关,表示开始工作。
产品性能
注意事项
1、药液中严禁加入其它液体以免影响其使用效果。2、用完后切断电源,使用时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3、若更换新药液请务必切断电源,等冷却后更换。4、勿接近火源,避免阳光直射。5、勿让儿童解除或玩耍。6、对鱼。家蚕有毒,禁止在蚕室及其附近使用。7、药液不可吞服,如误服,请立即就医。用后洗手,使用时注意通风。8、长期不使用应卸下药瓶,盖上瓶盖,置于阴凉处保存,勿与食品一起存放。9、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中毒急救措施
误服本品中毒症状为恶心、呕吐、呼吸困难。如误食或吸入过多,立即饮大量清水并立即就医。如药液溅到皮肤上,避免阳光照射,用滑石粉吸干,再用肥皂清洗;如药液溅到眼中,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
储存和运输方法
包装件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的仓库中;贮存时严防潮湿和日晒,不能与食品、种子、饲料及易燃品混放,远离儿童并加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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