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剂阿维·除虫脲登记证LS20070808-东莞市瑞德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70808 首次批准日期: 2007-4-11 有效期至: 2011-4-11
农药名称: 阿维·除虫脲 毒性: 低毒(原药高毒)

杀虫剂阿维·除虫脲登记证LS20070808-东莞市瑞德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原药高毒)

剂型: 悬浮剂
登记证持有人: 东莞市瑞德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20.5%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阿维菌素 abamectin 0.5%
除虫脲 diflubenzuron 2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柑橘树 潜叶蛾 2000-4000倍液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建议在虫口密度较低时施药进行防治,施药间隔期为15-20天。与其他类型的药剂轮换交替使用,延缓抗性产生。喷雾均匀彻底。
产品性能
本品由除虫脲和阿维菌素科学配比而成,具有渗透,胃毒、触杀和杀卵作用,害虫接触药液生长发育受阻而死亡,卵接触药液不能孵化。
注意事项
1.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2.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3.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废弃包装瓶子冲洗压扁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4.本品对鱼类毒性高,不可污染水井、池塘和水源。5.本品花期使用对蜜蜂有不良影响。6.本品不能与石硫合剂和波尔多液等碱性物质混用。7.每季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21天。
中毒急救措施
经口中毒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本品如误入眼睛,立即用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如接触皮肤,立即用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如误服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贮存应注意阴凉、干燥、通风,远离火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远离儿童及家畜,以免误服。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轻拿轻放,不可倒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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