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7080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7-4-11 | 有效期至: | 2011-4-11 |
农药名称: | 阿维·除虫脲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原药高毒) |
剂型: | 悬浮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东莞市瑞德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5%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阿维菌素 | abamectin | 0.5% |
除虫脲 | diflubenzuron | 2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柑橘树 | 潜叶蛾 | 2000-4000倍液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建议在虫口密度较低时施药进行防治,施药间隔期为15-20天。与其他类型的药剂轮换交替使用,延缓抗性产生。喷雾均匀彻底。 |
产品性能 | |||
本品由除虫脲和阿维菌素科学配比而成,具有渗透,胃毒、触杀和杀卵作用,害虫接触药液生长发育受阻而死亡,卵接触药液不能孵化。 |
注意事项 | |||
1.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2.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3.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废弃包装瓶子冲洗压扁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4.本品对鱼类毒性高,不可污染水井、池塘和水源。5.本品花期使用对蜜蜂有不良影响。6.本品不能与石硫合剂和波尔多液等碱性物质混用。7.每季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21天。 |
中毒急救措施 | |||
经口中毒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本品如误入眼睛,立即用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如接触皮肤,立即用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如误服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贮存应注意阴凉、干燥、通风,远离火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远离儿童及家畜,以免误服。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轻拿轻放,不可倒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