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7078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7-4-10 | 有效期至: | 2011-4-10 |
农药名称: | 辛硫磷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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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西禾泰农药有限责任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辛硫磷 | phoxim | 4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十字花科蔬菜 | 菜青虫 | 22.5-45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 本品于菜青虫幼虫低龄期用药,注意喷洒作物叶片正反两面,做到均匀喷雾。2. 本品在光照条件下易分解,田间喷雾最好在傍晚进行。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有一定的渗透作用,用于防治十字花科蔬菜的菜青虫。 |
注意事项 | |||
1.本品在十字花科蔬菜作物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2.该药对苜蓿、高粱有药害,不宜使用。黄瓜、菜豆和甜菜等对该药敏感,施药时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以免产生药害。3.该药要随配随用,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作物收获前五天禁用。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洗药械。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不可将残留药物、清洗液倒入江河、鱼塘等水域。6. 避免在阳光、大风及下雨天气条件下喷施。7.为减缓虫害抗药性,请注意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农药轮换使用。8.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为头痛、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呼吸困难、肌肉震颤、瞳孔缩小等。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食者可用阿托品或用解磷定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误服应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送医院对症治疗。国家中毒控制中心电话:010-83132345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地方,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