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8182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4-10 | 有效期至: | 2011-4-10 |
农药名称: | 四霉素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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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水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辽宁微科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0.15%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四霉素 | tetramycin | .1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稻瘟病 | 48-60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用于作物病害发病前或发病初期用药,每隔7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施药2-3次。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四霉素(曾用名:梧宁霉素、11371)为不吸水链霉素梧州亚种的发酵代谢产物,它包括A1、A2、B和C四个组分,其中A1和A2为大环内脂类的四烯抗生素;B为肽类抗生素;C为含氮杂环芳香族抗生素。室内抑菌试验表明,本品对真菌(子囊菌和半知菌亚门真菌)均有活性作用。对水稻稻瘟病具有预防和治疗作用。本品是经微生物发酵获得。 |
注意事项 | |||
1、安全间隔期21天,每季使用次数不限。2、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可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3、本品对眼睛有轻度刺激作用,施药时应注意保护眼睛。4、使用本品时应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6、施药须均匀,遇雨后4小时内须补施。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头晕、头痛、恶心、呕吐等。1、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清洗。2、如误服可大量饮用清水催吐或送医院进行救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贮藏于阴凉、干燥、通风处。2、运输途中避免挤压、倒置。3、远离儿童、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混合贮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