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8175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4-7 | 有效期至: | 2011-4-7 |
农药名称: | 苯甲·丙环唑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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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省联合农药工业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0克/升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苯醚甲环唑 | difenoconazole | 150克/升 |
丙环唑 | propiconazol | 150克/升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纹枯病 | 15-20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 本品应于纹枯病发病初期使用,应喷雾均匀。2. 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其它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3.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属三唑类化合物,作用机理为抑制麦角甾醇生物合成,从而破坏真菌细胞膜的生理作用,最终导致真菌死亡。丙环唑在施用后能被植株茎叶较快吸收,并通过植株内输导组织向上传导,能有效地控制病斑扩展;苯醚甲环唑则传导速度较慢,有较长的持效期。耐雨水冲刷,一般施药后2小时遇雨不会影响防治效果,且持效期较长。有对防治水稻纹枯病具有较好防效。 |
注意事项 | |||
1. 产品在水稻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40天,每季作物北方最多使用1次,南方最多使用2次。2. 远离水产养殖区用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污染水源。3. 本品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4.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6.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一般只对皮肤和眼有刺激作用,经口毒性低,无人体中毒的报道。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洗胃时注意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或引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远离儿童,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