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草剂精喹禾灵登记证LS20081608-山东省潍坊鸿汇化工有限公司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81608 首次批准日期: 2008-4-3 有效期至: 2011-4-3
农药名称: 精喹禾灵 毒性: 低毒

除草剂精喹禾灵登记证LS20081608-山东省潍坊鸿汇化工有限公司

剂型: 乳油
登记证持有人: 山东省潍坊鸿汇化工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8.8%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精喹禾灵 quizalofop-P-ethyl 8.8%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夏大豆田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40-50毫升/亩 茎叶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夏大豆2-3叶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每季作物使用次数仅为1次,不可重复喷药。2、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禾本科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
产品性能
本产品是一种芳氧苯氧丙酸类内吸传导性豆田苗后除草剂。主要适用于夏大豆防除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注意事项
1、在夏大豆2-3叶期施药茎叶喷雾1次,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不可复喷药。2、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密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农药。
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表现为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经口中毒出现头昏、恶心、呕吐;2、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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