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剂啶虫脒登记证LS20081541-肃宁县海蓝农药有限公司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81541 首次批准日期: 2008-3-31 有效期至: 2011-3-31
农药名称: 啶虫脒 毒性: 低毒

杀虫剂啶虫脒登记证LS20081541-肃宁县海蓝农药有限公司

剂型: 微乳剂
登记证持有人: 肃宁县海蓝农药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3%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啶虫脒 acetamiprid 3%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棉花 蚜虫 30-40毫升/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在害虫初发期施用,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每10天施用一次。2.大风天或降雨前后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对害虫具有胃毒、触杀和渗透作用,用于防治棉花蚜虫。
注意事项
1.本品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2.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可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3.本品对鱼、蚕、蜜蜂有毒,所以在存放和使用时远离水源、桑园和蜂源,作物花期禁用。4.配药时穿戴眼罩,口罩和胶皮手套,若衣服沾上药液,应更衣洗涤。施药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5.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头晕、头痛、恶心、呕吐等。1.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2.溅入眼睛或皮肤粘附,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者则携带此标签到医院治疗;3.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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