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8154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3-31 | 有效期至: | 2011-3-31 |
农药名称: | 乙羧氟草醚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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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省潍坊鸿汇化工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乙羧氟草醚 | fluoroglycofen-ethyl | 1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夏大豆田 | 一年生阔叶杂草 | 40-6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应于夏大豆2-3叶期施药,注意喷药,每季作物使用次数仅为1次,不可重复喷药。2、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逸到上述作物上,以防止产生药害。3、大风天或雨季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产品是一种二苯醚类豆田苗后选择性除草剂。主要适用于夏大豆防除一年生阔叶杂草。 |
注意事项 | |||
1、在夏大豆2-3叶期施药茎叶喷雾1次,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不可重复喷药。2、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药器具。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农药。 |
中毒急救措施 | |||
1、中毒症状表现为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经口中毒出现头昏、恶心、呕吐。2、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