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9071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3-31 | 有效期至: | 2011-3-31 |
农药名称: | 乙草胺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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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松辽生物农药制造(黑龙江)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89% | ||
备注: | 2022年01月27日,变更原持有人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朝阳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乙草胺 | acetochlor | 89%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大豆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部分小粒种子阔叶杂草 | 120-150毫升/亩(东北地区),80-100毫升/亩(其他地区) | 播后苗前土壤喷雾 |
玉米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部分小粒种子阔叶杂草 | 播后苗前土壤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在作物播后苗前土壤喷雾处理,注意喷雾均匀。2.本品对黄瓜、水稻菠菜、韭菜、谷子、高粱敏感,施药时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田,以防产生药害。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一种酰胺类选择性芽前除草剂,可被植物幼芽吸收,进入植物体内抑制蛋白酶的合成,使芽和根停止生长,不定根无法形成。适用于玉米、大豆作物除草。可有效防除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和部分阔叶杂草。 |
注意事项 | |||
1.使用条件:a、杂草对本剂的主要吸收部位是芽鞘,因此必须在杂草出土前施药。只能作土壤处理,不能作杂草茎叶处理。b、施药时或施药后持续低温多雨(10℃以下)或持续高温(30℃以上)易产生药害。干旱条件下药效发挥不佳。c、本品的应用剂量取决于土壤湿度和土壤有机质含量,应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季节确定使用剂量。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在河流、湖沼等水域,蜂源植物花期,桑蚕区使用。3、喷药时应穿上长衣长裤,戴上帽子口罩,避免本药剂接触眼睛和皮肤,操作者不可饮水、吸烟和进食。施药后应用清水洗净暴露的皮肤。4、用后剩余的药剂及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空容器不能装其它东西,用后洗净、焚烧或掩埋,妥善处理。 |
中毒急救措施 | |||
1、中毒症状表现为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无全身中毒症状。该药若进入眼睛,用大量水清洗眼睛至少15分钟。2、该药若接触皮肤,用水和肥皂彻底清洗。3、该药若被误服,须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阴凉、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