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7061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7-3-21 | 有效期至: | 2011-3-22 |
农药名称: | 咪唑乙烟酸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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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水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连云港立本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咪唑乙烟酸 | imazethapyr | 1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春大豆 | 一年生杂草 | 50-70克/亩 | 茎叶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春大豆苗后1-2片复叶,茎叶喷雾施药,应选早晚气温低、湿度大时施药。2、喷药时应注意风速风向,不要飘移到邻近作物上(玉米、小麦、油菜、高粱、水稻、西瓜、马铃薯、茄子、大葱、辣椒、番茄、白菜、甜菜),以免造成药害。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选择性早期苗后除草剂。通过根、叶吸收,并在木质部和韧皮内传导,积累于植物分生组织内,阻止乙酰羟酸合成酶的作用,影响生物合成,破坏蛋白质,使植物生长受到抑制而死亡。对春大豆田的一年生杂草有较好防效。 |
注意事项 | |||
1、每季最多使用一次。2、本药施药初期对大豆生长有明显抑制作用,但能很快恢复。3、低洼田块、酸性土壤慎用,该药在土壤中的残效期较长,对药敏感的作物如:白菜、油菜、黄瓜、马铃薯、茄子、辣椒、蕃茄、甜菜、西瓜、高粱等均不能在施用咪唑乙烟酸三年内种植。如按推荐剂量处理,后茬可种春小麦、大豆或玉米。4、喷雾要均匀,喷药完毕后,器具要反复清洗干净。避免药剂流入水中污染水源。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避免皮肤、眼睛接触和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清洗手和脸。用药时穿的衣服应清洗干净后使用。6、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
中毒急救措施 | |||
对皮肤、眼有刺激作用。一般不会引起全身中毒。皮肤接触应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清水彻底冲洗。溅入眼中应立即拉开眼睑,用流动的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请医生诊治。吸入应立即转移至空气清新处,呼吸困难时给予输氧,就医。误服或吞服后,勿催吐,立即送往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密封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同贮同运。药剂不能用铁和铝制品存放。用完的空容器用清水洗3次,并不能灌装饮用水和食用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