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8143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3-17 | 有效期至: | 2011-3-18 |
农药名称: | 阿维·三唑磷 | 毒性: | 中等毒(原药高毒)
中等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北盛世基农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阿维菌素 | abamectin | 0.2% |
三唑磷 | triazophos | 19.8%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二化螟 | 50-70克/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在虫卵孵化始盛期至低龄幼虫钻蛀前施药,均匀喷雾。2、每亩本品兑水50-60公斤稀释,现配现用。3、大风天气或预计4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阿维菌素和三唑磷复合而成的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具有渗透性。对水稻上的二化螟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
1、本品在水稻上使用安全间隔期30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2、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3、施药配戴防护用品,口罩、手套等,安全操作,避免药液溅到皮肤、眼睛上及口鼻吸入。施药后用清水肥皂冲洗全身,换洗工作服。4、本品对蜜蜂、家蚕、鱼类有毒,禁止在蜜源作物花期施药,禁止在桑园、蚕室、水产养殖区附近施药,避免药液污染河塘等水体。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6、用过的容器洗干净,废旧容器和废液要集中销毁或深埋。 |
中毒急救措施 | |||
1、本品由有机磷类农药和阿维菌素混配而成。阿维菌素中毒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有机磷类农药中毒症状为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腹泻腹痛、呼吸困难等,严重时癫痫样抽搐。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立即发病。2、急救措施:如药液沾染皮肤或溅到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后,再请医生治疗;如发生中毒或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应先判断是哪种农药中毒,如为有机磷中毒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定静脉注射,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如为阿维菌素中毒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 、丙戊酸等。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处并加锁,远离儿童,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远离火源。2.本品不能与食品、粮食、饮料、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3.本品在运输中防日晒、雨淋,防火、防碰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