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7055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7-3-19 | 有效期至: | 2011-3-19 |
农药名称: | 杀虫双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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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大粒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海南力智生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6%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杀虫双 | bisultap | 3.6%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三化螟 | 2000-3000克/亩 | 撒施 |
使用技术要求 | |||
1.防治水稻枯心时,在三化螟卵孵化高峰期施药;防治白穗于水稻破口期;2.避免夏天炎热中午施药,避免雨天施药,以防雨水流动影响周围田块其它作物及水生生物;3.每次施药应间隔约15天,施药1-2次;4.本品对蚕桑有毒,禁止在桑园及蚕室附近使用。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一种沙蚕毒素类杀虫剂,具有很强触杀、胃毒及内吸作用,兼有一定的熏蒸和杀卵作用。能被水稻叶片、根部所吸收和传导,一天即可分布整株水稻的各个部位。正常使用条件下,对作物安全,持效期较长,对水稻三化螟成虫、卵、低龄幼虫有较好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
1.本品不可与强酸强碱性物质混用。为延缓抗药性产生,请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2.安全间隔期:早稻为7天以上,晚稻为15天以上,每季水稻最多使用次数不得超过3次;3.开启本品或施药时,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穿戴安全防护用具, 如手套、水鞋、防护服、防毒面具、口罩等,以避免与皮肤、眼 睛接触,防止口鼻吸入。4.本品对豆类、棉花、白菜、甘蓝等十字花科蔬菜、烟草、四季豆、大豆及马铃薯等较为敏感,尤以夏天易产生药害,在金桔、早桔、本地早桔等柑桔品种上的使用浓度不得过高,以稀释700倍为宜,以免产生药害;5.在防治水稻三化螟时,施药时应确保田间有3-5厘米水层3-5天,以提高药效,切忌干田用药,以免影响药效;6.施药后,包装物应深埋或按有关环保规定处理,不可随意丢弃;未用完药剂应严格按农药安全存放要求贮存,不可随便存放或丢弃。冲洗喷药器械时,不可污染鱼塘、河流等水源,保护环境;7.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
中毒急救措施 | |||
1.本品对人类有毒,不可吞食、吸入、接触皮肤及溅入眼睛;2.中毒症状:头痛、头晕、乏力、恶心、呕吐、腹痛、流诞多汗、瞳孔缩小等;3.若不慎接触皮肤或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充分冲洗干净触药部位;若误服可彻底洗胃,草蕈碱样症状明显者可用阿托品口服或注射 并立即就医。忌用胆碱酯酶复能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药剂应密封避光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和置于儿童触及 不到处,并加锁。切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同贮同运;远离水 源、火源;2.严防潮湿、日晒,保持良好通风,避免与皮肤和眼睛接触,防止贮运及装卸时由口、鼻吸入。3.本品贮运时堆码方式应符合安全和搬运方便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