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8142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3-17 | 有效期至: | 2011-3-17 |
农药名称: | 唑磷·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东南植保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8%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三唑磷 | triazophos | 12%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6%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二化螟 | 70-80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本品防治适期为各代二化螟卵孵盛期及发生始盛期,应做到喷雾均匀,视害虫发生情况每10天左右施用一次,可连续使用2次。大风天或预计一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由三唑磷和毒死蜱复配而成的一种中等毒性有机磷类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杀虫效果良好,杀卵作用明显,渗透性较强,可用于防治水稻二化螟。 |
注意事项 | |||
1.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2次。2.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花期蜜源作物周围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养鱼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河塘等水域;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3.烟草、莴苣、瓜苗、杜鹃花、玫瑰花、茶花对本品敏感,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喷雾应均匀周到,避免高温逆风作业。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头痛、头昏、恶心、呕吐、胸闷、视力模糊等,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发生中毒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用阿托品1~5mg或解磷定0.4-1.2g皮下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 利血平。误服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注意预防迟发性神经毒性发生。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通风、防雨处,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