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8124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3-10 | 有效期至: | 2011-3-10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水乳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成都科利隆生化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3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十字花科蔬菜 | 菜青虫 | 100-150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在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幼虫各个龄期均可施药,但在3龄前用药有较好的防治效果,喷雾时注意均匀周到。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1、本品为有机磷杀虫剂,以水为基质取代有机溶剂,加入表面活性剂,附着力较强,药剂防效提高。2、对害虫具有胃毒、触杀功能和熏蒸作用。对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有较好的效果。3、推荐使用剂量下,对作物安全,友好环境。 |
注意事项 | |||
1、安全间隔期:十字花科蔬菜: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2、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 3、对瓜类、莴苣苗期及烟草敏感,严禁使用。 4、对蜜蜂、虾、蟹和鱼类有毒,应避免药液污染蜜源植物、水源和养殖场所。 5、施药时应戴口罩、手套、穿保护性作业服,严禁吸烟和饮食,避免药液与皮肤和眼睛接触,一旦接触,应用大量清水清洗。 6、使用完毕后,应用清水将施药器械清洗干净,严禁在池塘、渠道和河流中洗涤使用本品的药械,对未使用完的剩余药液密封后储存在安全的地方。7、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
如不慎中毒,应及时送医院诊治,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定解毒。注意防止迟发性神经毒性的发生。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