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杀虫剂蚊香登记证WL20080210-福建省金鹿日化股份有限公司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L20080210 首次批准日期: 2008-3-10 有效期至: 2011-3-10
农药名称: 蚊香 毒性: 微毒

微毒

剂型: 蚊香
登记证持有人: 福建省金鹿日化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卫生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0.03%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四氟甲醚菊酯 dimefluthrin 0.03%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卫生 点燃
使用技术要求
1. 将蚊香脱开成两单圈;2. 点燃香圈末端,插放于铁架上;3. 单段香体可夹在铁架上正常燃用。
产品性能
采用碳粉及淀粉为主要原料制造而成的香圈,具有良好的冲透性,便于分拆使用;燃用时,烟雾轻微,刺激性小。本品能有效驱杀蚊虫。
注意事项
1. 燃点使用时远离可燃物;勿用易燃品做接灰盘 2. 在铁架上燃点蚊香,以确保最佳效果; 3. 对鱼、蚕有毒,蚕室及其附近禁用,用后请洗手; 4. 远离儿童;5. 使用时注意通风,注意防火安全;6. 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中毒急救措施
过敏者可能引起头晕、恶心等症状,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误食、吸入不适或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携此标签及时就医,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 本品应存放于阴凉、干燥及儿童未能触及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 搬运时要轻取轻放,防止剧烈震动、日晒、雨淋和重压,不得倒置;3. 不能与食物、饮料、粮食、种子、饲料或易燃易爆品等混合贮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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