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8115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3-10 | 有效期至: | 2011-3-10 |
农药名称: | 苯醚甲环唑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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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原药 |
登记证持有人: | 浙江吉顺植物科技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95%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苯醚甲环唑 | difenoconazole | 9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使用技术要求 |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一种内吸杀菌剂,通过抑制麦角甾醇的生物合成而干扰病菌的正常生长,对植物病原菌的孢子形成有较强的抑制作用,由于苯醚甲环唑具有理想的内吸性,故能杀死植物体内的病原菌实体。在防治病害过程中,表现出预防、治疗、铲除功效。本产品仅用于加工农药制剂,不可直接用于农作物或其他场所。 |
注意事项 | |||
1、开启容器时,操作人员应穿防护服,戴手套、口罩,对于可燃性的废弃包装材料应集中在空旷处焚烧,不可燃的应深埋地下。2、操作人员如有头痛、头昏、恶心、呕吐等症状时,应立即离开作业地点,脱去污染的衣服并及时送医院治疗。3、万一泄露,应隔离泄露污染区,周围设警告标志,建议应急人员戴好防毒面具,穿化学防护服,不要直接接触泄露物,小心扫起置于袋中转移至安全场所,用水刷洗泄漏污染区,洗涤废液排入废水系统。4、万一着火,消防人员须佩戴防毒面具、穿全身消防服,在上风向灭火。切勿将水流直接射至熔融物,以免引起严重的流淌火灾或引起剧烈的沸溅。灭火剂:雾状水、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头晕、头痛、恶心、呕吐等。如接触皮肤,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受污的皮肤,如溅及眼睛,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送医就诊,如误服,反复使用医用炭和大量水,并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无专用解毒剂,对症状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避免在低于10℃和高于30℃贮存。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