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8110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3-10 | 有效期至: | 2011-3-10 |
农药名称: | 辛硫·三唑磷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辽宁省海城园艺化工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三唑磷 | triazophos | 10% |
辛硫磷 | phoxim | 1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二化螟 | 150-200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应于水稻分蘖末期,二化螟卵孵化盛期,田间喷雾最好在傍晚施用。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10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2次。2、本品对高粱、黄瓜、菜豆和甜菜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产品为有机磷类农药的混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可用于防治水稻作物上二化螟,具有杀虫、杀卵作用。 |
注意事项 | |||
1、本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2、本为有机磷类农药的混剂,建议与其他作用机理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3、高粱、黄瓜、菜豆和甜菜等都对辛硫磷敏感,不慎使用会引起药害,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5、本品不可与铜制剂、强酸、强碱性物质混用。6、使用本品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脸。 |
中毒急救措施 | |||
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口服立即发病。轻度: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一般降 至正常值的70-50%。中度: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 、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疼、腹泻。重者还会出 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急救治疗:[1]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g 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4]误服 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避光、干燥、阴凉、通风、防潮处,远离火源。远离儿童,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