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8111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3-10 | 有效期至: | 2011-3-10 |
农药名称: | 乙酰甲胺磷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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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东广州奥森农药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1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乙酰甲胺磷 | acephate | 3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二化螟 | 200-225克/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本品应于水稻二化螟低龄幼虫发生高峰期施药,稀释后均匀喷雾。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有机磷杀虫剂,能被植物内吸输导,具有内吸、胃毒、触杀、熏蒸及杀卵作用,对水稻二化螟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
1、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2、本品为有机磷类农药,建议与其他作用机理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3、本品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4、使用本剂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直接接触药液,施药时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蜜源作物花期、桑园和蚕室附近禁用,避免药液污染水源。 |
中毒急救措施 | |||
1、如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2、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服用阿托品和解磷定解毒。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并远离火源。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3、用过的包装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移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4、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5、贮存和运输时防止本品倒置,搬运时轻拿轻放,注意包装完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