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8105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3-7 | 有效期至: | 2011-3-8 |
农药名称: | 杀虫单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可溶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连云港立本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9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杀虫单 | monosultap | 9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二化螟 | 50-60克/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于二化螟1、2龄幼虫高峰期兑水喷雾。视害虫发生情况,间隔6-10天可再喷一次。2、对棉花、烟草、马铃薯和某些豆类敏感,使用时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3、避免雨天施药,以免影响药效。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一种人工合成的沙蚕毒素的类似物,进入昆虫体内迅速转化为沙蚕素或二氢沙蚕毒素。该药为乙酰胆碱竞争性抑制剂,具有较强的触杀、胃毒和内吸传导作用,对鳞翅目害虫的幼虫有较好的防治作用。 |
注意事项 | |||
1、水稻安全间隔期为20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2、使用本品时应戴口罩、手套,穿防护衣服,避免皮肤、眼睛接触和吸入药液。施药时切勿吸烟,不可进食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用肥皂清洗手和脸,用药时穿的衣服应清洗干净后使用。3、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花期蜜源作物周围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4、不能与强酸、强碱物质混用。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杀虫剂交替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早期中毒为恶心、四肢发抖,继而全身发抖,流涎,痉挛,呼吸困难,瞳孔放大。急救措施:1、皮肤接触应立即用肥皂及清水彻底冲洗。2、溅入眼中应立即拉开眼睑,用流动的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请医生诊治。3、吸入应立即转移至空气清新处,呼吸困难时给予输氧,就医。4、误服中毒,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治疗,用碱性液体彻底洗胃或冲洗皮肤。草蕈碱样症状明显者可用阿托品类药物对抗,但注意防止过量。忌用胆碱酯酶复能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种和热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