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8106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3-7 | 有效期至: | 2011-3-8 |
农药名称: | 醚磺隆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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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连云港立本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醚磺隆 | cinosulfuron | 1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移栽水稻田 | 一年生阔叶杂草及莎草科杂草 | 16-20克/亩 | 毒土法 |
使用技术要求 | |||
水稻移栽后5-7天,田间保水层3-5厘米,拌毒土撒施。每季使用一次。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磺酰脲类除草剂。主要通过根部和茎部吸收由输导组织传送到分生组织,抑制支链氨基酸(如丝氨酸、异亮氨酸)的生物合成。用药后杂草不会立即死亡,但停止生长,5-10 天后植株开始黄化,枯萎死亡。 |
注意事项 | |||
1、每季最多使用1次,施药与后茬作物安全间隔期为80天。1、水稻三叶以前不宜使用。2、醚磺隆水溶性高,所以施药后田间不能串灌以防药剂流失影响药效。为保持3-5厘米水层,可以灌水,不能排水。3、不宜用于渗漏性大的稻田,否则易导致药害。4、喷药完毕,喷雾器应彻底清洗干净,非也不能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避免皮肤、眼睛接触和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清洗手和脸。6、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对眼、皮肤、粘膜有刺激作用,一般不会引起全身中毒。皮肤接触应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及清水彻底冲洗。误入眼中应立即拉开眼睑,用流动的清水冲洗15分钟,就医。吸入应马上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呼吸困难时给输氧。就医。误服中毒,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尚无特效解毒剂。若摄入量大,病人十分清醒,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 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种和热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