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8090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3-4 | 有效期至: | 2011-3-5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上格之路生物科学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80克/升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480克/升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十字花科蔬菜 | 黄条跳甲 | 45-60毫升/亩 | 喷雾 |
柑橘树 | 介壳虫 | 喷雾 |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70-85毫升/亩 | 喷雾 |
水稻 | 稻飞虱 | 70-85毫升/亩 | 喷雾 |
苹果树 | 绵蚜 | 1800-2400倍液 | 喷雾 |
韭菜 | 韭蛆 | 275-350毫升/亩 | 灌根 |
使用技术要求 | |||
1.在卵孵盛期、低龄幼虫发生高峰期喷药防治,为确保防治效果,应保证水量,均匀周到喷雾。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有效成份为毒死蜱,是农业基本杀虫剂品种之一。具有渗入穿透害虫保护层能力,并具触杀、胃毒、熏蒸作用,多方式多靶位同时作用,有效防治顽固性害虫。对害虫“卵、幼虫、成虫” 各个生育阶段进行封杀,防治时间久较长。 |
注意事项 | |||
1、产品在韭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3次;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2次;在十字花科蔬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3次;在苹果树上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1次; 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开启包装时注意用力不要过大,以免药液散溅;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无力、呕吐、抽搐、呼吸困难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定解毒,禁用吗啡、茶硷、酚噻嗪、利血平,并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急救时注意防止迟发型神经毒性的发生。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防止倒置和碰撞。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