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8089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3-4 | 有效期至: | 2011-3-4 |
农药名称: | 阿维·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原药高毒)
中等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澳得利化工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5%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阿维菌素 | abamectin | 0.2%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24.8%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二化螟 | 80-100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在二化螟卵孵盛期及发生始盛期施药,使用间隔期7-10天。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一种混配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阿维菌素是一种大环内酯双糖类化合物,它能干扰神经生理活动、对节肢动物的神经传导有抑制作用。昆虫与药剂接触后即出现麻痹症状,不活动、不取食而死亡。毒死蜱是胆碱酯酶抑制剂,两药剂复配,对水稻二化螟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
1、安全间隔期为15天 ,每季最多使用次数2次。2、本品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3、使用时应戴防护口罩和手套、穿干净的防护服,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完毕用肥皂和清水冲洗裸露的皮肤。4、对鱼、家蚕和蜜蜂有毒,施药时及清洗施药器具废液,应避免污染水源和池塘,桑园和蚕室禁用,避开蜜源作物盛花期。5、本品对瓜类、莴苣苗期及烟草敏感,应避免漂移到上述作物上。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嗜睡等,有时有肌肉震颤,偶有腹泻。药液如溅入眼内、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若误食应迅速送医院,首先判断引起中毒的主要原因,若为阿维菌素引起的中毒,应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若为毒死蜱中毒,可用阿托品解毒,禁用吗啡、茶碱、吩噻嗪、利血平。注意预防迟发性神经毒性。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包装件应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并加锁,堆码方式应搬运方便,并符合安全要求。严防潮湿和日晒,不得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远离儿童和水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