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杀虫剂杀虫气雾剂登记证WL20080152-山东省聊城经济开发区齐龙精细化工厂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L20080152 首次批准日期: 2008-2-25 有效期至: 2011-2-26
农药名称: 杀虫气雾剂 毒性: 微毒

微毒

剂型: 气雾剂
登记证持有人: 山东省聊城经济开发区齐龙精细化工厂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卫生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0.4%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氯菊酯 permethrin 0.15%
胺菊酯 tetramethrin 0.2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室内 蚊、蝇、蜚蠊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用手按下喷头即有药液喷出,防治蚊、蝇时也可按每十平方米房间面积喷射8-10秒作空间喷雾,防治蜚蠊(俗称蟑螂)时,可对准蜚蠊经常出没处及栖息处直接喷射。喷雾后人畜应立即离开房间,关闭门窗约20分钟效果更佳。再次进入需充分通风。
产品性能
本产品采用拟除虫菊酯配制而成,对蚊、蝇、蜚蠊(俗称蟑螂)有较好的防治作用。
注意事项
1.本品属压力包装,切勿毁坏或焚烧,切勿把罐倒置喷用,切勿近火喷雾,空罐勿投入火中。2.避免向人畜、食物及餐具直接喷射,用后洗手,用后注意通风。3.对鱼蚕有毒,蚕室、桑园禁用。4.过敏者禁用,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5.使用完的空罐严禁再次充装,并置于不危害环境卫生处。6.使用过程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2、离开有毒环境,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服,用肥皂清洗皮肤,并及时应医;3、经皮中毒者,在充分清洗皮肤后,可用炉甘石洗剂或2%-3%硼酸水湿敷,并及时就医;4、眼睛沾污药液时,用清水或生理盐水多次反复冲洗,并及时就医;5、经口中毒者,应立即催吐,用小苏打水或清水清胃,并及时就医;6、有不良反应者,应立即送医院救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于50℃以下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远离儿童。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种子或易燃易爆品等混合贮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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