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杀虫剂电热蚊香浆登记证WL20080149-四川省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L20080149 首次批准日期: 2008-2-25 有效期至: 2011-2-25
农药名称: 电热蚊香浆 毒性: 微毒

微毒

剂型: 电热蚊香浆
登记证持有人: 四川省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卫生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450毫克/盒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四氟苯菊酯 transfluthrin 450毫克/盒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卫生 电热加温
使用技术要求
将蚊香浆外铝箔撕开,取出蚊香浆铝盒,将铝盒底部紧贴于加热器,接通电源,停止使用关闭电源,每天使用10小时,可连续30天。
产品性能
采用四氟苯菊酯,配上彩虹电热蚊香浆加热器,具有长达300小时驱蚊效果。每晚使用8小时可持续37晚。使用时只需接上电源即可,方便省心。
注意事项
1.使用时勿撕去蚊香浆盒面的高分子膜。2.必须与彩虹专用加热器配套使用。3.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4.用后洗手。使用时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注意通风。5.使用300小时后请更换新的蚊香浆。6.对鱼、蚕有毒。蚕室内及其附近禁用。7.微毒。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本品未有中毒报告,若不慎误服,请携本品包装至医院诊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防止重压。勿与食品、种子、饲料及易燃易爆品混放。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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