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8046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2-20 | 有效期至: | 2011-2-21 |
农药名称: | 啶虫脒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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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湖北华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啶虫脒 | acetamiprid | 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柑橘树 | 蚜虫 | 4000-5000倍液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在春、夏、秋嫩梢期蚜虫始盛期用药,兑水均匀喷雾。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一种吡啶类化合物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同时具有较强的渗透作用,能有效防治柑桔树上的蚜虫。 |
注意事项 | |||
1.产品在柑桔树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2.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使用,如波尔多液、石硫合剂。3.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圆附近禁用。4.药液残渣和清洗药具用水不要污染溪流、鱼塘水源等水体。5.施药时要有防护措施,如戴口罩、防护罩等,应避免药液直接接触皮肤和眼晴,施药后要及时用肥皂水洗净皮肤和衣服。废弃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另作他用或随意丢弃。6.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严禁接触和使用本品。7.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
中毒急救措施 | |||
1.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如不慎则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2.经口中毒出现头晕、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严重者出现呼吸困难,四肢发抖,流涎、痉挛、瞳孔放大等症状。3.误服则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对症治疗,重者洗胃,保持安静。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及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管。2.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轻装轻卸,防止破损。严禁挤压、碰撞和倒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