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WL2008011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2-21 | 有效期至: | 2011-2-21 |
农药名称: | 蚊香 | 毒性: | 微毒
微毒 |
剂型: | 蚊香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南省鹤壁市锐沣生物科技发展中心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0.28%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富右旋反式烯丙菊酯 | rich-d-transallethrin | 0.28%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卫生 | 蚊 | 点燃 |
使用技术要求 | |||
1、将一双盘蚊香拆为两个单盘蚊香。2、点燃蚊香尾端。3、将蚊香插在蚊香架上。 |
产品性能 | |||
蚊子侵扰着人们的生活。本产品能有效驱蚊,为您创造健康、舒适的生活。本产品燃烧性能稳定,有效驱蚊。单盘连续燃点时间为7小时。 |
注意事项 | |||
1、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2、勿用易燃品做接灰盘;使用时注意通风;注意防火安全;3、本品对鱼类、蜂和蚕毒性高,蚕室及其附近禁用;4、过敏者禁用;用后洗手,拆封后未使用的蚊香要封好保存。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
中毒急救措施 | |||
1、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 2、离开有毒环境,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服,用肥皂清洗皮肤并及时就医; 3、经皮中毒者,在充分清洗皮肤后,可用炉甘石洗剂或2%-3%硼酸水湿敷并及时就医; 4、眼睛沾污药液时,用清水或生理盐水多次反复冲洗并及时就医; 5、经口中毒者,应立即催吐,用小苏打水或清水清胃并及时就医; 6、有症状者,应立即送医院救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产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的仓库内,不能于食品、饮料、种子、粮食、饲料或易燃易爆品等混合贮存,贮存温度不应高于50℃;产品搬运时 要轻取轻放,严禁猛烈碰撞、日晒、重压,并不得倒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