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8050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2-21 | 有效期至: | 2011-2-20 |
农药名称: | 速灭威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标正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5%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速灭威 | metolcarb | 2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稻飞虱 | 150-200克/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需用清水配制药剂,现配现用,不宜久置。2.建议于水稻稻飞虱盛发初期,水稻分蘖期施药,兑水喷雾,喷药要求均匀周到。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一种速效性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和熏蒸作用,击倒力强,对水稻飞虱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
1.使用前请仔细阅读本标签,须按照本标签说明使用。2.安全间隔期南方不少于14天,北方不少于25天。每季作物施药次数不超过3次。 3.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不宜在雨天或露水未干时使用。4.对蜜蜂高毒,不宜在花期使用。5.施药时穿长袖工作衣裤,不可吸烟、饮水、进食,防止药液口鼻吸入,施药后应清洗手、脸及身体被污染部分。6.本品为粉剂剂型,开启药袋时应选择在无风的条件下,注意药剂不要散逸。7.请注意保护环境,清洗喷施器具及衣物,不要将清洗液倒入鱼塘、池塘中,应远离地方低洼处挖一小坑,将污水掩埋。空袋应销毁,不得移作他用。8.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昏、头痛、乏力、面色苍白、呕吐、多汗、流涎、瞳孔缩小、视力模糊。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意识不清,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如风疹,局部红肿奇痒,眼结膜充血、流泪、胸闷、呼吸困难等。中毒症状出现快,一般几分钟至1小时即表现出来。急救治疗:1.一旦皮肤接触,用清水和肥皂彻底清洗;如溅入眼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2.如误服,迅速送医院,解毒可用阿托品。阿托品:症状较轻者可不应用。轻度中毒用0.6~0.9毫克,口服;胃肠道症状较明显者可用0.5~1.0毫克,肌注,必要时重复1~2次,不必阿托品化。重度中毒时开始宜静脉给药,尽快达”阿托品化”,但总量应远比急性有机磷农药中毒时为小,用药间隔时间可适当延长,应用时间相对较短。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有呕吐、头晕、疲乏、胸闷等症状者至少观察24小时。及时处理。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