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8036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2-19 | 有效期至: | 2011-2-19 |
农药名称: | 辛硫磷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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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颗粒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齐齐哈尔盛泽农药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辛硫磷 | phoxim | 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大豆 | 地下害虫 | 2500-4000克/亩 | 撒施 |
使用技术要求 | |||
按用量将药剂与种肥混拌后随种肥下地或开沟撒施。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低毒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及薰蒸作用,可有效防除大豆苗期地下害虫。可以沟施或随化肥混拌播施(机械、人工)。 |
注意事项 | |||
1、本品施用时要戴好防护服、口罩、手套,施药期间禁止吸烟、饮食。药后立即洗手洗脸。2、本品见光易分解,保存和使用时要避光,施药时最好在傍晚或阴天。3、使用本品时,最好在空气流通的场所作业.4、玉米、高粱、黄瓜、菜豆、甜菜对本品较敏感,易发生药害,应避免应用到上述作物上。5.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 |
中毒急救措施 | |||
1、误服时会出现头昏、头痛、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中毒症状。2、误服应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3、[1]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g 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类药物。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本品用专用农药车辆运输,不可同其它物品混合运输,尤其是食品及日用品。2、本品挥发性较强,应远离生活区存放,置于阴凉、避光、干燥处,要加锁保存。3.使用后的包装物应该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4、本品放置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