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8025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2-18 | 有效期至: | 2011-2-18 |
农药名称: | 啶虫脒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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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可溶液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北野田农用化学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啶虫脒 | acetamiprid | 2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柑橘树 | 蚜虫 | 15000-20000倍液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施药最佳时期为蚜虫始发生盛期,按登记剂量兑水均匀喷雾。2.喷雾时要均匀周到。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对蚜虫具有触杀、胃毒作用,应用于柑橘树蚜虫的防治。 |
注意事项 | |||
1.本品安全间隔期为14天,农作物每个周期最多使用1次。2.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如波尔多液、石硫合剂)。3.施药时要有防护措施,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及时洗脸洗手。4.使用完本品,包装物不得随便丢弃、不得用于盛放农产品或其他食品,应选择安全地点妥善处理。5.本品对桑蚕有毒,切勿喷洒或漂移到桑树上。6.本品对蜜蜂有毒,蜜源作物及花期禁用。7.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8.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一旦发生中毒,立即用大量清水清洗手及裸露皮肤,并立即送医院进行对症治疗,误服者用大量温水或1:500倍高锰酸钾液体彻底洗胃,催吐,并服用土根糖浆或麻黄素解毒,保持安静。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避光处并加锁,注意防潮、防晒;2.搬运时要轻拿轻放,切勿倒置、踩踏;3.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4.远离儿童及其他无关人员;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