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WL2010003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0-2-8 | 有效期至: | 2011-2-8 |
农药名称: | 蝇香 | 毒性: | 微毒
微毒 |
剂型: | 蝇香 |
登记证持有人: | 福建省晋江市老君日化有限责任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0.8%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氯烯炔菊酯 | chlorempenthrin | 0.8%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卫生 | 蝇 | / | /点燃 |
使用技术要求 | |||
1、将两圈一组的蝇香分开;2、将蝇香置于盒内配套的支架上,然后点燃蝇香顶端;3、为使蝇香发挥最强驱杀苍蝇效力,请将蝇香放置在上风方向。 |
产品性能 | |||
本品以拟除虫菊酯为主要原料,配制而成。能有效驱蝇。 |
注意事项 | |||
1、请置于儿童未能触及处。2、使用时注意防火安全,保持室内通风,点燃时远离可燃物。3、对鱼、蚕有毒,蚕室内及其附近禁用;4、请勿用易燃品做接灰盘。5、过敏者禁用,使用中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表现为皮肤发红、发痒、胸闷等。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有发红、发痒过敏反应,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诊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通风、防潮、小心轻放,请勿淋雨,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法触及处并加锁。“远离儿童”不能与“食品、饮料、种子、粮食、饲料或易燃易爆品”等混合贮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