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杀虫剂蝇香登记证WL20100033-福建省晋江市老君日化有限责任公司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L20100033 首次批准日期: 2010-2-8 有效期至: 2011-2-8
农药名称: 蝇香 毒性: 微毒

微毒

剂型: 蝇香
登记证持有人: 福建省晋江市老君日化有限责任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卫生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0.8%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氯烯炔菊酯 chlorempenthrin 0.8%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卫生 / /点燃
使用技术要求
1、将两圈一组的蝇香分开;2、将蝇香置于盒内配套的支架上,然后点燃蝇香顶端;3、为使蝇香发挥最强驱杀苍蝇效力,请将蝇香放置在上风方向。
产品性能
本品以拟除虫菊酯为主要原料,配制而成。能有效驱蝇。
注意事项
1、请置于儿童未能触及处。2、使用时注意防火安全,保持室内通风,点燃时远离可燃物。3、对鱼、蚕有毒,蚕室内及其附近禁用;4、请勿用易燃品做接灰盘。5、过敏者禁用,使用中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皮肤发红、发痒、胸闷等。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有发红、发痒过敏反应,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诊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通风、防潮、小心轻放,请勿淋雨,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法触及处并加锁。“远离儿童”不能与“食品、饮料、种子、粮食、饲料或易燃易爆品”等混合贮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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