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WL2007000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7-1-18 | 有效期至: | 2011-1-18 |
农药名称: | 氟磺酰胺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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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原药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西玉林祥和源化工药业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氟磺酰胺 | flursulamid | 9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使用技术要求 | |||
配制药物前先将本品溶于酒精、丙酮等有机溶剂中,根据不同的防治对象选择合适的配比进行配制。本品仅用于制剂加工。禁止直接用于农作物或其他场所。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有机氟类卫生杀虫剂原药,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是一种能量阻断剂。其制剂产品主要用于防治蟑螂、蚂蚁等卫生害虫。 |
注意事项 | |||
1、使用本品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口鼻吸入及皮肤接触。使用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2、对鱼等水生动物、蜜蜂、蚕有毒,注意不可污染鱼塘等水域及饲养蜂、蚕场地。蚕室内及其附近禁用。3、使用后及时清洗皮肤裸露部位。4、不要与碱性物质混用。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5、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对皮肤、眼睛均无刺激性。不慎接触皮肤,应立即用肥皂和清水冲洗干净,不慎接触眼睛,应及时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时则应立即携此标签送病人去医院请医生对症治疗;本品没有特殊的解毒剂,治疗应根据临床表现控制中毒症状,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存放于安全、干燥、阴凉通风处,并放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远离火源,明火及高温处,贮运时应严防日晒和潮湿,装卸和运输时禁止翻滚;勿与食品,饮料,种子、饲料等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