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6184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6-11-9 | 有效期至: | 2010-11-8 |
农药名称: | 五氯酚钠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可溶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湖南京西祥隆化工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65%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五氯酚钠 | PCP-Na | 6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沟渠 | 钉螺 | 8-15克/立方米 | 浸杀 |
滩涂 | 钉螺 | 20-30克/平方米 | 喷洒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对钉螺有触杀作用,阴天或晴天傍晚用药为佳。2.对鱼类高毒,注意不要在靠近鱼塘的地方拌药,洗刷容器后的污水切不可随便倾入河川。 |
产品性能 | |||
本品对鱼、贝类高毒,浓度1.5PPM4小时可使鱼类及软体动物全部死亡,对人、畜毒性中等;本品为淡红色或灰白色疏松鳞片状粉末,易溶于水,显碱性,易吸湿结块,但不影响药效;用药量可随温度高低适量增减,温度越高用药量越小;在推荐使用量下经过三至五个晴天,药效即分解;本品在阳光下易分解,当天配药,当天用完。 |
注意事项 | |||
本品不能与强酸性物资混用;施药时,应戴口罩、防护镜、工作服、手套、胶靴、避免药剂吞入口中、吸入鼻中、接触皮肤、溅到眼睛;施药后,用清水彻洗施药器械,残剩药剂和用空的装具远离水源深埋,施毕用清水和肥皂清洗手和身体其他接触到药剂的部位。 |
中毒急救措施 | |||
有与本品大量长时间接触或误食史者,轻度表现为乏力、胸闷、多汗、食欲减退,重者表现大汗淋漓、恶心呕吐、抽搐、昏迷等。轻者脱离现场休息,如皮肤沾有药物时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洗净,更换干净衣服,如眼内进药用清水冲洗后滴眼药水,症状严重者送医院诊治,误食者应立即催吐后尽快送医院救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在阴凉干燥处存放,避免大量日光直射,远离食物、种子、饲料、火源,置于儿童触摸不到之处,并加锁。不与其他物资混运,防止包装破损和雨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