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6161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6-8-18 | 有效期至: | 2010-8-17 |
农药名称: | 二氯喹啉酸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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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扬子化工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5%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二氯喹啉酸 | quinclorac | 2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移栽田 | 稗草 | 79-104克/亩 | 茎叶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在水稻移栽后10-15天,稗草2-4叶期,每亩兑水40-50公斤均匀喷雾。用药前将田水排干,保持湿润,用药后2-3天灌水,灌水时不要淹没水稻心叶,以免产生药害,保水2-3厘米5-7天,以后恢复田间正常管理。稗草4叶期以上时,用药量应适当提高。2.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
产品性能 | |||
本品属激素型内吸传导型选择性杀稗剂,主要由稗草的根吸收,并在体内传导,使稗草过度刺激而死亡,是防除稻田稗草的除草剂。 |
注意事项 | |||
1.施用本品称量要准确,严格掌握用药量,因本品是激素型除草剂,用药过量,重复喷洒易产生药害,并抑制水稻生长而减产,喷药时避免重喷、漏喷。2.施药时,防止雾滴飘移到其他作物上,以免产生药害。 3.避免在水稻播种早期胚根或根系悬露在外时使用,水稻2叶期前初生根如接触本品会产生激素型药害症状,因此,水稻3叶期前不得使用本品,以免造成药害。4.本品只对稗草等少数杂草效果好,如田间杂草种类较多时应与其他除草剂混用,但混用前,应在当地农技部门指导下进行。5.胡萝卜、芹菜、香菜等伞形花科作物及茄科(番茄、茄子等)、葫芦科(黄瓜、西瓜等)、藜科、旋花科、菊科、豆科等对本剂相当敏感,施药时注意避开,另外不能用施药后的稻田水浇菜。6.施用本品田块,后茬不能种植上述敏感作物,以免发生药害,施药后的器械彻底清洗,废水妥善处理。 7.药后彻底清洗药具,清洗后的废水及施药的稻田水不可排入其它田块,以免造成药害,也不可将废水倒入河流、池塘,防止污染水源。已盛装过农药的器具,严禁用于盛放农产品和其他食品。8.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工作服清洗干净。9.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对眼睛、皮肤有刺激作用等不适症状,一般无全身中毒症状。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应立即催吐、洗胃,并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易燃易爆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运输时防摔防压,装卸时轻拿轻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