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偷鱼不成投毒泄愤 致1500公斤鱼死亡

正义网[正义网的前身是《检察日报》的网络版,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主管,由检察日报社主办,属于法治类门户网站。]常州5月6日电(通讯员张敏 李洪凯)男子去私人鱼塘[鱼塘是现代词,是一个专有名词,指的是捕鱼或养鱼的地方,特指鱼围塘的内部间格或圈住鱼的围网。]偷钓被发现后,渔具被没收,为泄私愤向鱼塘投毒,导致1500公斤鱼死亡。近日,经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是1992年经国务院批准最早成立的52个国家级高新区之一,位于常州市北部,北纬31°48’~32°03’,东经119°46’~120°01’。]检察院提起公诉,王某[王某,江南如皋人,隶也。]、薛某因故意毁坏财物罪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有期徒刑,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监禁于一定场所的刑罚。]九个月,缓刑一年三个月和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2018年9月底的一天夜里,王某和朋友去新北区魏村的一个鱼塘偷钓,不料鱼还没咬勾,就被养鱼人发现,鱼竿也被折断了。过了一个多星期,一个人在家喝酒的王某越想越不甘心,就想去鱼塘投毒报复。

男子偷鱼不成投毒泄愤 致1500公斤鱼死亡

这天晚上,他以相约钓鱼为由叫来薛某,提议:“上次钓鱼,鱼竿被鱼塘承包人[承包人是指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折断了,咽不下这口气,咱们给他的鱼塘撒点药去。”随后,王某拿出了家里的农药[农药,是指农业上用于防治病虫害及调节植物生长的化学药剂。]赛丹。“这是我在老家种棉花杀虫时用剩下的,还有半瓶,听老人说可以拿来药鱼。”为了增强农药效果,他用沙子将农药拌开,眼看自家的沙子太少,投进鱼塘的面积太小,两人又去薛某家抓了几把沙子将农药拌匀,准备好了作案工具[作案工具是指犯罪人员进行犯罪行为时所用的一切物品,包括各种武器或工具。]

两人来到鱼塘后,王某让薛某在前面等他,自己蹲在树下观察了一会儿,见四下无人,才沿着鱼塘一边走一边把拌有赛丹的毒沙撒进鱼塘里。

第二天一大早,鱼塘承包人陈某发现自家的鱼都浮在了水面上,感觉事有蹊跷,连忙报了警。经称重、统计,鱼塘内共死亡鲢鱼、草鱼、鲫鱼等1500公斤,损失2万余元。

据当地农村工作局的工作人员介绍:“赛丹是国家禁用农药硫丹的俗称,是剧毒物质,以前主要作为杀虫剂使用。若投放在水中,可立即在水面形成一层膜,封住水面,隔绝水中氧气,鱼类基本上都会被毒死。”

警方根据线索很快锁定了目标,王某、薛某相继归案。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