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6134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6-6-13 | 有效期至: | 2010-6-12 |
农药名称: | 阿维·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原药高毒)
中等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海南正业中农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2%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阿维菌素 | abamectin | 0.2%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41.8%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十字花科蔬菜 | 菜青虫 | 30-40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 本品应于菜青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施药,亩用本品制剂量30-40克兑水50千克均匀喷雾。2.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产品为抗生素类与有机磷类农药的混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毒死蜱为胆碱酯酶抑制剂,阿维菌素通过干扰神经生理活动,刺激释放r-氨基丁酸,而r-氨基丁酸对节肢动物的神经传导有抑制作用,昆虫与药剂接触后即出现麻痹症状,不活动不取食,一般2-4天后死亡。 |
注意事项 | |||
1. 产品在十字花科蔬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2. 为避免抗药性的产生,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3.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 本品不可与碱性物质混合使用。5.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进食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并清洗施药器械。6. 剩余药液和空包装物不得随意丢弃,应妥善处理。7.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8. 本品对烟草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烟草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瞳孔放大、腹痛、痉挛、呕吐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毒死蜱中毒为主,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阿维菌素中毒可用吐根糖浆和麻黄素解毒。注意防止毒死蜱中毒后的迟发性神经毒性。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远离儿童,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