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6129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2-29 | 有效期至: | 2010-6-11 |
农药名称: | 唑磷·毒死蜱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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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微乳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西兄弟农药厂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3%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三唑磷 | triazophos | 8%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十字花科蔬菜 | 小菜蛾 | 120-140毫升/亩 | 喷雾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120-150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最佳施药时间:于害虫低龄幼虫高峰期, 兑清洁水喷雾。2.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用量请遵循植保人员指导。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产品是毒死蜱和三唑磷配制的杀虫剂,对害虫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对十字花科害虫小菜蛾、水稻稻纵卷叶螟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
1.使用时要仔细阅读标签和使用说明书。2.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以免分解。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 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安全间隔期:十字花科蔬菜叶菜21天,水稻3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十字花科蔬菜叶菜2次,水稻2次。6.可与其它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药性的发生。7.本品对烟草敏感,施药时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表现为流涎、眼球充血凸出、小便失禁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可服用阿托品和解磷定解毒,并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注意防止迟发性神经毒性的发生。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