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杀虫剂蝇香登记证WL20080330-上海金鸟化工有限公司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L20080330 首次批准日期: 2008-5-12 有效期至: 2010-5-12
农药名称: 蝇香 毒性: 微毒

微毒

剂型: 蝇香
登记证持有人: 上海金鸟化工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卫生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0.15%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四氟醚菊酯 tetramethylfluthrin 0.1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卫生 点燃
使用技术要求
1.使用方法同一般的蚊香首先将两个一组的盘香分离两手上下平持盘香并上下轻轻抖动,小心将两盘分离 ;2.将盘香的中心缝隙插入蝇香架尖端。3.将盘香外端一头朝下,点火、并使顶端烧红0.5-1厘米。4.若盘香被折断,请将折断部分夹在盘架上使用。
产品性能
室内使用时,可有效驱杀家蝇。
注意事项
1.在点燃时盘香周边勿置易燃品,注意防火安全。勿用易燃品做接灰盘2.开封后的未使用盘香注意防潮通风保管。3.对鱼、蚕有毒,不要在蚕房内及其附近使用。4.用后洗手。5.使用时注意通风。6.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7.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时就医.
中毒急救措施
勿让儿童触摸玩耍,若有误食时,请即就医,并告之医生此为拟除虫菊类产品。
储存和运输方法
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的环境,温度在40℃以下。运输时要防火、雨淋,小心轻放,运输时的温度在40℃以下。勿与食品、种子、饲料及易燃易爆品混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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