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6108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6-5-11 | 有效期至: | 2010-5-10 |
农药名称: | 咪唑乙烟酸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水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农丰科技化工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咪唑乙烟酸 | imazethapyr | 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春大豆 | 一年生杂草 | 110-13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于大部分杂草在3叶期以前或春大豆植株小于5厘米时早期苗后施药。适用地区:东北三省、内蒙古种植春大豆地区。用水量:300-500升/公顷(20-35升/亩),干旱时应加大用水量。可采用背负式喷雾器或拖拉机喷雾器施药,切勿采用飞机高空喷药或超低容量喷雾。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一种咪唑啉酮类大豆田除草剂。可防除春大豆田大部分常见的一年生杂草,如:稗草、狗尾草、马唐、莎草、苋、藜、蓼、龙葵、苍耳、苘麻等杂草 。 |
注意事项 | |||
1.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2.本药施药初期对大豆生长有抑制作用,但能很快恢复。3.选用苗后早期处理用药时,应控制在推荐的时间内喷药,宜早不宜晚。禾本科杂草占优势的地块,采用推荐用量的上限。 4.按此标签推荐的方法使用本品12个月后,后茬可以种春小麦,玉米或大豆。不要在使用本品后36个月内,种植甜菜、亚麻、谷子、西瓜、蔬菜等作物。 5.安全措施:用药前,仔细阅读产品标签;将用药器械清洗干净,以免混入其它药剂。施药时,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药液接触皮肤,且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等;应选择无风或微风条件施药,顺风行走,避免药液吸入口鼻中。施药后,洗脸、洗手、换洗衣物;用后的药瓶洗净后深埋,勿乱丢、乱放,勿将药液或清洗用水倒入水源中。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
中毒急救措施 | |||
对皮肤、眼有刺激作用。一般不会引起全身中毒。不慎药剂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不慎误食或吞服时,应立即送医院诊治,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最适宜温度10℃-20℃贮存。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装卸时应保持包装箱向上,切勿倒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