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6109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6-5-11 | 有效期至: | 2010-5-10 |
农药名称: | 灭线磷 | 毒性: | 中等毒(原药高毒)
中等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颗粒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澳得利化工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灭线磷 | ethoprophos | 2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花生 | 根结线虫 | 1500-1750克/亩 | 沟施 |
使用技术要求 | |||
播种时配成毒土沟施或穴施。 |
产品性能 | |||
本品属于有机磷酸酯类杀线虫剂,具有一定的触杀作用,但无熏蒸和内吸作用。在播种时沟施本品,对花生根结线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
1、每季最多使用次数1次,仅限花生播种前使用。2、施药时应戴防护用具,防止药液口鼻吸入,不得吸烟、进食、饮水,施药后应清洗手、脸及身体被污染部分。3、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以免降低药效。4、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视力模糊等。急救措施:1、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2、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内,应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左右。3、误服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可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用解磷定0.4-1.2g静脉注射;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粮食、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