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7125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7-5-8 | 有效期至: | 2010-5-8 |
农药名称: | 喹硫磷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西金土地生化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5%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喹硫磷 | quinalphos | 2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二化螟 | 100-120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 本品应于二化螟卵孵化盛期至2龄幼虫高峰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2. 避免在强阳光、大风及下雨天气条件下喷施。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有机磷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和一定的熏蒸作用。主要用于水稻二化螟的防治。 |
注意事项 | |||
1. 最后一次施药至作物收获时允许间隔天数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3次。 2. 为减缓害虫的抗药性,请注意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 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或前后紧接着使用。5.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好防护用品,不饮食,不抽烟。避免与皮肤、眼睛直接接触,预防由口、鼻吸入。施药后应彻底洗净被污染的衣服和身体。禁止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喷洒本剂。 6. 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洗药械。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不可将残留药物、清洗液倒入江河、鱼塘等水域。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表现为呕吐、肌肉抽搐、惊厥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立即引吐,并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以使用阿托品或解磷定解毒。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