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6105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6-4-26 | 有效期至: | 2010-4-25 |
农药名称: | 苄·乙 | 毒性: | 微毒
微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四川省川东丰乐化工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乙草胺 | acetochlor | 15.5% |
苄嘧磺隆 | bensulfuron-methyl | 4.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 30-35克/亩 | 药土法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应用于中苗及移栽田(即秧龄30天以上,叶龄6叶以上的移栽田)。混细土撒施,保持水层3-4天自然落干。2.严格用药量,以防产生药害。3.施药后地田水,不可将水排入其它田内,池塘,以免造成药害.4.漏水田,沙性田不能作用,若误服立即催吐并速送医院医治. |
产品性能 | |||
本产品对一年生禾本科,莎科及部分多年生阔叶杂草,如稗草,异型莎草,三棱草,牛毛毡,水莎草等. |
注意事项 | |||
1.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在水稻插秧后5-7天,水稻缓苗后,稗草1叶1心前施药为佳。2.本品鱼毒小,对鸟和蜜蜂低毒。3.本品不可碱性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5、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